信網7月1日訊 信網(熱線0532-80889431)此前報道了膠州市天一仁和·宸璟朗樾小區地下車庫安全出口“縮水”問題(詳見《安全出口“縮水” 膠州天一仁和小區地下車庫北門通道封閉引居民擔憂》)。近日,膠州市天一仁和·宸璟朗樾小區業主王先生再次向信網反映,小區自2023年9月交付至今始終被“臨時用電”問題困擾。購房合同中約定“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”,現實卻是小區一直依賴臨時線路供電,電費需由物業統一代繳,供電穩定性與安全性均存隱患。對此,天一仁和物業公司方面表示,目前小區共用一塊總電表,物業按居民用電價0.54元/度代收電費,由物業統一支付供電公司。由于開發商未完成供電設施移交,所以未能納入城市供電網絡正式供電。
合同承諾與現實落差 臨時用電成“常態”
該小區業主王先生向信網展示了購房合同,其中約定:“交付時供電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,由買受人到電力公司辦卡交費,因市政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無法接通的,出賣人不承擔責任。”但自2023年交房以來,小區從未實現正式供電,“臨時用電的電纜,在小區地下車庫里還有裸露在天花板上的,下暴雨車庫漏水,萬一漏電怎么辦?”王先生表示,臨時用電不僅影響生活質量,更存在安全隱患。
“車庫里人來車往,電線就這么掛著,萬一漏電或者短路,后果不堪設想。”業主王先生拍攝的現場照片顯示,車庫頂部的金屬橋架未完全封閉,多束電線暴露在外,部分接頭處用絕緣膠帶簡單纏繞。
業主王先生介紹,物業采用的是預付費電表,每戶一張購電卡,需前往物業人工充值。“電表沒有顯示屏,我們根本不知道剩余電量,有時白天上班家里突然斷電,晚上回家才發現,而物業早已下班。晚上的巡邏保安雖持有臨時電卡,卻只能單次充3度電,如果保安充不上的話,只能等到第二天物業上班再充電。”
開發商再“甩鍋” “踢”給物業
針對業主的質疑,信網聯系到小區物業,工作人員坦言:“車庫里的電線未通電,如果有安全隱患的情況,物業會向開發商反映。對于預付費電表的問題,物業下班后,會有夜間值班的工作人員,業主有需要可充值繳費。”工作人員還表示,“物業是按居民用電價0.54元/度代收電費,開發商尚未將供電設施移交給供電公司,目前小區確實使用臨時用電。我們已多次向開發商反映,但暫未收到解決方案。”當問及何時能完成正式供電接入,物業表示“在推進中”。
隨后,信網聯系天一仁和開發商總部,總部將電話轉接至天一仁和物業。物業方面回應稱,小區目前共用一塊電表,一直由物業統一向供電公司交費,對于正式供電的問題,物業僅表示會再次向開發商反映,但未給出解決的時間節點和方案。
據介紹,正式供電需要開發商完成配套電力設施建設并通過驗收,由于缺少必要的申報和驗收流程,小區無法納入城市供電網絡。
供電設施未移交成“病根”
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,購房者作為消費者有權享受質量保障的商品和服務。根據購房合同中的約定,開發商應確保房屋交付時具備正式供電的服務。然而,實際情況下,業主們并未享受到這樣的服務,而是長期面臨臨時用電的問題。這種狀況違反了合同條款,開發商可能構成違約行為。
對此,北京隆安(青島)律師事務所的史士輝律師表示,開發商未能按時完成供電設施的移交工作,導致小區無法正常接入城市供電網絡,這是造成現狀的主要原因之一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》規定,供用電合同的變更及其履行方式應遵循相關規定或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的原則。在這種情況下,開發商負有一定的責任。開發商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城市供電網絡正式供電,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(解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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