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李雪琴工作室回應被前合伙人舉報 律師解讀案情
6月18日下午,針對此前有網友實名舉報李雪琴公司財務存在問題,李雪琴工作室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回應稱,對方發布內容涉及不實信息,已依法取證,將保留采取下一步法律措施的權利。
6月17日深夜,網友@老謝同學之你謝哥 發布微博自稱是李雪琴段子里的“老板”,同時“曾是李雪琴公司(北京十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)的股東”,他實名舉報該公司財務存在問題。
隨后,“李雪琴 老謝”“網友實名舉報李雪琴公司財務問題”迅速登上微博熱搜。相關新聞發酵僅半日,李雪琴工作室一紙聲明回應,并表示“法院見”。
根據此前媒體報道,謝田飛與李雪琴曾是好友兼室友。謝田飛曾發文表示,兩人是在2018年因自媒體創業在某視頻平臺相識,2019年他受李雪琴邀請加入其創辦的北京十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。
據李雪琴工作室最新聲明顯示,2021年4月29日,雙方經協商一致簽署協議終止合作,謝田飛從北京十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退出,不再擔任公司股東。
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、律師常莎指出,股東退出公司主要有四種方式:股權轉讓、減資退出、公司回購股份和解散清算。
李雪琴方面聲明稱“北京十斤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已完成《公司法》規定的解散清算程序,全部合法注銷,不存在財務稅務問題”。但從法律上看,股東退出公司需要履行以下程序:
1、若為股權轉讓退出,需依法辦理股權變更登記;
2、若因公司解散清算退出,則必須成立清算組,依法清償債務、核實資產、編制清算報告,并在稅務、市場監管機關完成清算備案和注銷流程。
常莎強調,若清算未真實完成,尤其是在賬目不清、資產未核、債務未結的情況下強行注銷,可能構成虛假清算。如清算過程中存在隱匿資產、未通知債權人、未依法公示等問題,相關注銷可能會被申請撤銷,責任人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,嚴重的甚至涉及刑責。
“因此,若謝田飛提出的財務異常屬實,公司未全面清算完畢即注銷,相關程序合法性將受到質疑。”
此外,謝田飛舉報子公司存在諸如“賤賣資產”“巨額異常轉賬”等行為,并質疑其構成資產轉移、侵害公司利益。如舉報屬實,可能涉及多項法律風險:
1、若存在利用職務將公司資產低價轉給關聯人行為,涉嫌違反《公司法》,并構成關聯交易違法;
2、若資金流向不明、存在抽逃出資或私轉資金,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,甚至觸及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規定的偷稅、逃稅行為;
3、若清算中故意隱瞞賬目、轉移資產,或提供虛假材料注銷公司,相關責任人還可能構成妨害清算罪。
反之,若謝田飛提供的信息嚴重失實或缺乏證據支撐,則可能構成對李雪琴及其公司的名譽侵權。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公眾人物雖應承擔更高的輿論容忍義務,但蓄意捏造、傳播不實信息仍可能承擔民事責任。
常莎特別指出,舉報是否違法,關鍵在于信息的真實性、合理性與主觀惡意的認定。
針對李雪琴工作室在聲明中稱“該案仍在審理過程之中,具體庭審細節依法不能對外披露”。謝田飛再次發布視頻回應,他反問李雪琴為何反訴其泄密而非誹謗或造謠?
常莎表示,一般來說,民商事案件并不當然適用“禁止披露”原則,尤其是在當事人未簽署保密協議、未涉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的前提下。謝田飛作為案件當事人,有權就案件進展對外表態,但不得故意歪曲案件事實或影響司法公正。
“如果其言論具有明顯煽動性、嚴重影響審判,或惡意攻擊對方當事人人格,可能構成對司法秩序或對方名譽權的侵害。相反,若謝田飛的披露內容屬實、目的正當、言辭克制,通常不構成違法。”(完)(記者 王詩堯)
[來源:中國新聞網 編輯:李源菁]大家愛看